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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地质调查是中国地质调查局成立以来,为贯彻温家宝总理关于“地质工作更加紧密地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加主动地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的指示,对传统地质工作进行战略性调整,由以地质找矿为中心转向资源与环境并重,由被动的供给驱动型转向主动的需求驱动型,从而实现地质工作根本转变采取的重大举措。

农业地质调查把服务于农业经济发展作为主要方向,是落实十六大以来关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以及“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精神,以国家关注的重大问题为己任,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落实在农村的具体体现。

农业地质调查基于我国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初步调查表明,我国土壤地球化学状况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两大方面问题:一是有害元素分布广泛,潜在危害极大;二是有益元素匮乏,普遍影响农作物品质。导致一些地区农作物有害元素超标,品种落后,市场效益低下。究其原因,一是来自地质作用,二是来自人为作用,三是两种因素的联合作用。在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进入国际竞争行列,发达国家制定的质量标准犹如“绿色壁垒”,已经对农业经济产生极大的影响。

农业地质调查主要采用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方法。地球化学调查通过研究元素从岩石—土壤—水—农作物(养殖物)—人体的生态循环过程,进行农业地质环境评价,一方面研究元素“从哪里来的”,查明是地质作用来源,还是人类行为所致;另方面研究元素“到哪里去了”,即研究元素迁移途径和影响机理。地球化学研究是地学范畴的问题,但是当大量重金属元素存在及被粮食、蔬菜、水产品等吸收,影响到农业土壤安全和绿色基地建立,即转化成农业与生态问题,当危及到人类健康以至生命,又继而成为环境问题、医学问题或地方病问题等。农业地质调查已经涉及到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

农业地质调查与评价工作将按以下四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为区域地球化学调查,主要通过野外工作,取得数十种元素地球化学图,首先把握全局,划分有益元素分布区、有害元素分布区等;第二层次为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是在区域性调查基础上,对重要污染元素或有益元素分布、组成特征及影响机制等进行研究,对重要城集区及区域农业环境、土壤质量、农产品环境安全性等进行评价、评估,并进行防治对策研究,提出规划性建议;第三层次为局部生态地球化学评价,选择重要城市、农业经济区进行示范性调查评价,通过开展地质地球化学环境研究,对城市环境、重要农业名特优产品等进行地质地球化学特征研究,建立地质地球化学模式和评价标准,研究名优特产品地质地球化学条件,研究保持、繁殖和扩大途径;第四层次为总体综合评价,在区域和局部评价基础上,融合农学、生态学、环境学、医学等开展农业地质环境进行总体综合评价,进行农业生态地球化学环境区划及预测、预警和预报,研究生态效应及治理方案,研究优质高效农业及其发展战略,同时制定一整套合适的工作方法技术,包括综合技术合成、信息系统及成果表达转化方式等。

为进一步推动农业地质调查工作,国土资源部最近正式颁布了“农业地质调查规划要点”,提出的“覆盖中部农业主产区,重点安排东部经济区,优选西部农牧区”的农业地质调查规划方针和部署原则。目前我们已经部署了17个省区农业地质调查工作,面积达到82万平方公里,基本覆盖了我国主要农产区。在此基础上将重点对长江经济带、黄河经济带、沿海经济带、东北经济区(即“一带两域一区”)等地区进行农业地质生态环境总体评价,研究制定评价标准和评价工作指南,进行区域性、局部性的各层次的评价研究工作。农业地质调查工作目前已经在各地区取得了丰硕的、有价值的成果,对农业区域规划和结构调整提供了重要科学依据,为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和安全农业,评价土壤环境质量方面提供了大量信息,对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起到极大促进作用。

农业地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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